关于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墩头湾附近海域。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08o39′49.187″,19o08′43.064″。拟建设海水浴场、海上游乐场以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7.018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5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东方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东方市墩头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
联系人:王伟任
联系电话:0898-********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3日
标签: 墩头湾旅游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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