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就业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就业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国家长治久安。为此,国家和江苏省均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安排了就业补助资金。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要求,就业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自行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增设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为保障泰州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泰州市财政局同意设立市级“就业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将除省规定范围之外的且确有必要继续执行的项目,统一纳入到“就业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列支范围。
2.主要内容
本项目资金用于泰州市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主要是除省补助范围之外且有必要执行的项目,主要包括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创业项目补助、就业创业政策及服务信息发布、对口劳务协作、用工服务对接及中西部行活动经费、就业创业培训第三方监管经费、市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两节”解困补助等。
(二)实施方式
本项目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主管,由就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就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实际执行中,涉及到就管中心创业指导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等处室(单位)。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人社局归口管理的就业工作项目补助资金预算为290万元,实际使用193.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6.84%。
表1-1 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预算安排 (万元) | 实际使用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
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 90 | 69.78 | 77.53% |
创业项目补助 | 40 | 28.00 | 70.00% |
就业创业政策及服务信息发布 | 35 | 29.40 | 84.00% |
对口劳务协作、用工服务对接及中西部行活动经费 | 15 | 2.36 | 15.76% |
就业创业培训第三方监管经费 | 50 | 17.71 | 35.43% |
市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30 | 19.20 | 64.00% |
“两节”解困补助 | 30 | 27.38 | 91.27% |
根据实际支出项目性质,可分为补助类和工作经费类,分别为119.18万元和74.65万元。其中:补助类有4项,为创业项目补助、市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两节”解困补助和创业富民大赛补助,分别使用资金28万元、19.20万元、27.38万元和44.60万元。
2.各预算项目情况
(1)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本项目实际使用69.78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富民大赛补助、各类活动的场租费及专家评审费、“创富泰州”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活动专家讲课费,以及各类业务活动相关差旅费、租车费等。
(2)创业项目补助
本项目实际使用28万元,均用于优秀创业项目补助。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138号)要求,经各市(区)推荐、评审认定,共评选出14个泰州市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补贴。
(3)就业创业政策及服务信息发布
本项目实际使用29.40万元,其中用于户外大屏信息制作费14.40万元、纸媒宣传费15万元。
(4)对口劳务协作、用工服务对接及中西部行活动
本项目实际使用2.36万元,主要用于苏陕劳务协作相关工作开展产生的差旅费、租车费、合作协议设计费等支出。苏陕劳务协作双方约定,将定期进行就业岗位信息互换,同步发布劳务协作信息,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泰州市及市(区)人社部门将结合咸阳地区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就业需求,及时筛选更新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开展针对性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咸阳地区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实现劳务协作转移就业。
(5)就业创业培训第三方监管经费
本项目实际使用17.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度职业培训过程第三方检查服务的尾款和2023年度项目服务款项。项目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精神,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监管培训过程,因此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收费标准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培训人数确定最终服务总价。
(6)市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本项目实际使用19.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补助。
《泰州市“千名蓝领精英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泰人才办〔2014〕15号)明确,每年在培养对象中按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评选20名左右“泰州市企业首席技师”,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并择优推荐参加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鼓励培养对象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按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评选6-8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万元岗位津贴和2万元工作室建设经费。2023年度经单位(个人)申报、初审、评审,共评选6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和6名企业首席技师。根据前期调研,该项目资金市级层面已拨付至各市(区),是否拨付至个人需进一步确认。
(7)“两节”解困补助
本项目实际使用27.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两节”期间海陵区(含农业开发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就业困难人员的一次性困难补助,以及对部分托管人员和协保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根据主管部门提交的工作内容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补助标准按三种类型确定,即特别困难人员按每人3000元标准,约30人,比较困难人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约34人,一般困难人员按每人800元标准,约99人,合计预计20.32万元,另对符合“扶中、协保”标准人员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预计180人,所需资金9万元,合计项目预算29.32万元。实际补助特别困难人员29人、比较困难人员34人、一般困难人员96人,支出19.78万元,补助“扶中、协保”标准人员共计152人,支出7.6万元。
(四)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万人以上,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10万人。
年度目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2023年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制定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1.3万人以上、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以上、支持成功自主创业人数1万人以上、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比例80%以上”等5项产出指标,“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等2项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1项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1.本项目实质为就业补助资金的补充部分,针对省级规定以外的,属于就业工作以内的支出,均纳入本项目的支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资金支出实际范围比较宽泛。按照资金使用内容性质来看,大体可以分为补助类和工作经费类两大类。补助类一般是针对具体项目的支出,包括赛事活动奖金等,工作经费类主要是针对就业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如差旅费、租车费等。需要对两者从不同的依据、要求各有侧重的进行评价。
2.本项目由泰州市人社局归口管理,但实际使用单位包括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多个下属部门及对应负责的科室,参与主体较多。同时,各项支出内容较散,同质化程度不高,项目核心产出及效果难以全面量化提炼,需要在逐一了解项目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资金量大小、项目重要性等有重点的总结、挖掘。
3.本项目实质为就业补助资金的“补充支出”,主要是辅助开展促进就业、创业类工作,因此,项目的效益很难根据项目本身来衡量。评价需要结合项目支出内容的特点,宏观方面关注总体就业工作的推进情况和社会影响,微观方面着眼细分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两者结合,综合评价。
(二)评价思路方法
1.评价重点
(1)针对补助类支出,重点关注:一是项目开展政策依据、程序是否合规完整;二是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方案、申报政策约定执行,组织实施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补助对象满意情况如何;三是补助支出在末端使用是否符合规范以及使用率如何,涉及市(区)转拨的,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等;四是延续关注项目实施效果,如部分创业项目会向省级推荐,关注省级赛事获奖情况,部分创业项目会有实体运营,关注创业项目经营实体存续情况及经营业绩情况等,同时会延伸关注以前年度获奖项目的存续及经营业绩情况。
(2)针对工作经费类支出,首先需要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厘清工作经费内容。根据获取的账务情况来看,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其一,就业项目高度相关工作经费,如对口劳务协作、职业培训过程第三方检查项目服务费、就业服务站建设盐城租车费等,基于项目本身发生的工作经费类支出,该类支出重点核查支出的合规性,对照上级政府和部门规章制度要求,确认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标准,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执行是否到位;其二,常规工作经费支出,如赴省厅汇报租车费、赴省参加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整改租车费等,支出涉及的工作内容为部门运转发生的业务工作,该类支出除核查财务合规性外,还需要结合本项目内容,衡量这部分工作经费支出是否存在与部门工作经费重合情况,重点关注该类工作经费通过专项列支的必要性;其三,购买服务类支出,如广告宣传费、第三方检查服务等,重点关注采购流程的合规性、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履约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2.评价原则、方法、标准等
结合项目特点及上述重点关注内容,按照财政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主要采取案头资料核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访谈、比较法等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情况核查
(1)前期准备阶段。5月,成立评价组,通过访谈、抽查凭证、查看台账等方式,了解项目背景、政策依据、投入、管理、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情况,形成评价总体思路,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调查问卷。
(2)组织实施阶段。6月,评价组对就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的项目实施台账等进行核查,同时抽取各类补助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或电话调研。结合各类核查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反馈的数据进行抽样核实、甄别,以获得较为全面的项目管理情况、产出和效益达成情况等评价基础信息。
(3)分析评价阶段。6-7月,评价组汇总整理获取的各项数据和相关业务资料,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分析、指标评分,最终形成评价报告。
2.社会测评情况
本次评价的就业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补助资金,另一类为组织举办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等的工作经费。因此,调查对象也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获得补助的个人或项目(工作室)负责人,另一类是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等的公司负责人或个人。
(1)针对获补助的个人或项目(工作室)负责人的测评
调查对象为近三年获得泰州市优秀创业项目或创业富民大赛奖项的个人、2023年获评市级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负责人、2023年“两节”解困补助人员。调查内容主要是创业项目的发展情况、获得省级同类奖项情况、对活动组织申报、评选、日程安排等的认可情况以及对资金到账及时性和对目前泰州整体就业形势的满意度情况。共计调查约250人,以电话回访和实地调查为主,受配合度限制,实际获取有效问卷86份。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20.93%获优秀创业项目、36.05%获创业富民大赛、8.14%获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34.88%获“两节”解困补助;61.45%目前在职、12.05%为自由职业者、26.50%处于失业状态;42.47%是高中及以下学历、24.66%为大专学历、31.51%为本科学历、1.36%为硕士以上学历;44.44%的对象表示会通过传统纸媒了解创业信息;对于获取活动信息的渠道,28.57%会通过微信公众号、3.57%通过电视宣传、1.79%通过广播节目、3.57%通过传统纸媒、32.14%通过部门官网信息、55.36%通过相关部门直接宣传;对于创业活动服务的效果和助力市民就业创业效果,82.69%认为非常有效、17.31%认为比较有效;对于在未来活动中希望获得的帮助,有23.53%需要行业趋势分析、17.65%需要创业案例分析、17.65%需要职业生涯规划、52.94%需要技能提升培训、72.55%需要创业资源对接;对于创业类项目的发展状态,收入稳定增长的占51.02%、收入较稳定但增长不明显的38.78%、尚未有稳定收入的占8.16%、停止经营的占2.04%;对于技能大师工作室,目前人员数量3-5人的占25%、6-10人的占37.5%、20人以上的占37.5%;对于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活动频次,每周定期举行的占37.5%、每月定期组织的占50%、每季度定期组织的占12.5%;调查对象中获得省级同类奖项的占30.95%。调查对象对于活动组织管理及泰州市整体就业情况总体认可,各项满意度如下:
表2-1 补助对象满意度
调查内容 | 非常满意 占比 | 比较满意 占比 | 基本满意 占比 | 不太满意占比 | 不满意 占比 | 综合满意度 |
1.您对活动组织管理(申报、审批流程的便捷性)情况是否满意 | 89.09% | 10.91% | 0.00% | 0.00% | 0.00% | 97.82% |
2、您对困难评定/赛事评选过程公平公正性是否满意 | 75.00% | 19.05% | 4.76% | 0.00% | 1.19% | 93.10% |
3.您对活动日程安排及秩序是否满意 | 92.31% | 7.69% | 0.00% | 0.00% | 0.00% | 98.46% |
4.您对目前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是否满意 | 90.91% | 9.09% | 0.00% | 0.00% | 0.00% | 98.18% |
5.您对补助资金到账的及时性是否满意 | 77.92% | 20.78% | 1.30% | 0.00% | 0.00% | 95.32% |
6.您对人社局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态度和专业性是否满意 | 78.57% | 19.05% | 2.38% | 0.00% | 0.00% | 95.24% |
7.您对泰州市在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所做工作是否满意 | 72.94% | 14.12% | 12.94% | 0.00% | 0.00% | 92.00% |
8.您对泰州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情况是否满意 | 70.24% | 19.05% | 10.71% | 0.00% | 0.00% | 91.90% |
总体满意度 | 95.25% |
(2)针对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等的公司负责人或个人的测评
调查对象为参加“创响江苏”、“创富泰州”创业指导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参加苏陕劳务协作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调查内容主要是关心的就业类问题、通过苏陕劳务协作招录的员工人数和在岗情况,对活动实用性、专业性、种类等的满意度等。通过网络形式收回32份有效问卷,另通过电话调研30名参加苏陕劳务协作的用人单位负责人,收回16份有效问卷,共计48份。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参加“创响江苏”创业指导的有31.25%、参加“创富泰州”创业指导的有25%、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有31.25%、参加苏陕劳务协作的有39.58%、均未参加的有8.32%;12.5%目前为在校学生、75%在职、26.51%为自由职业者、2.09%处于失业状态;2.08%是高中及以下学历、35.42%为大专学历、56.25%为本科学历、6.25%为硕士以上学历;70.83%的对象表示会通过传统纸媒了解创业信息;对于获取活动信息的渠道,41.67%会通过微信公众号、4.17%通过传统纸媒、10.42%通过部门官网信息、43.75%通过相关部门直接宣传;对于关心的就业问题,找工作机会的有56.25%,面试技巧的有25%,职业技能提升的有78.13%,职场人际关系的有28.13%;对于在未来活动中希望增加的内容,有66.67%需要行业趋势分析、48.53%需要创业案例分析、35.42%需要职业生涯规划、81.25%需要技能提升培训、56.25%需要创业资源对接;对于参加苏陕劳务协作的用人单位,每年参加该活动的占31.58%、参加过2次以上的占31.58%、第一次参加的占36.84%;对于通过苏陕劳务协作改善招工困难的效果,73.68%认为非常有效、21.05%认为比较有效、5.27%认为不太有效;调查的用人单位中,均能通过劳务协作招录数名至上百名员工,但流动性强,大部分已不在岗。调查对象对于活动组织管理及泰州市整体就业情况总体认可,各项满意度如下:
表2-2 参加活动对象满意度
调查内容 | 非常满意 占比 | 比较满意 占比 | 基本满意占比 | 不太满意占比 | 不满意 占比 | 综合满意度 |
1.您对活动实用性是否满意 | 79.17% | 20.83% | 0.00% | 0.00% | 0.00% | 95.83% |
2.您对活动的专业性是否满意 | 83.33% | 16.67% | 0.00% | 0.00% | 0.00% | 96.67% |
3.您对活动日程安排及秩序是否满意 | 87.50% | 12.50% | 0.00% | 0.00% | 0.00% | 97.50% |
4.您对目前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种类是否满意 | 83.33% | 16.67% | 0.00% | 0.00% | 0.00% | 96.67% |
5.您对人社局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态度和专业性是否满意 | 87.50% | 12.50% | 0.00% | 0.00% | 0.00% | 97.50% |
6.您对泰州市在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所做工作是否满意 | 81.25% | 18.75% | 0.00% | 0.00% | 0.00% | 96.25% |
7.您对泰州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情况是否满意 | 77.09% | 20.83% | 2.08% | 0.00% | 0.00% | 95.00% |
总体满意度 | 96.49% |
三、项目绩效
(一)目标实现程度
2023年就业工作项目补助资金补助了14个市级优秀创业项目、53个创业富民大赛项目,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的创业创新发展生态,充分发挥优秀项目对稳就业、促改革、强动能的带动作用;补助了6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名市级首席技师,推动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以人才高质量引领就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向159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两节”慰问金、152名“扶中、协保”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就业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本项目通过对口劳务协作、职业培训过程第三方检查服务等,保障了就业创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项目取得成效
一是高质量举办泰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和创业富民大赛,创业项目收入普遍稳中有增,且省赛晋级项目逐年递增。创业类项目经过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评审等程序,评选出高质量的获奖项目,经抽样实地查看和电话调研,绝大多数发展状况良好,有89.8%的项目收入能保持稳定,且其中有51.02%能稳定增长。同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方面,2021-2023年分别有4项、9项、13项获省级荣誉,创业大赛方面,2021年4人获提名奖,2023年8人获提名奖,获奖项目逐年递增。
二是规范发放“两节”慰问补贴,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自2023年开始,就业困难人员的“两节”慰问补贴均采用银行存单形式发放,走访发放时同步登记《“两节”走访慰问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表》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拍摄现场领取存单和签字照片,确保补贴资金准确、有效发放。通过发放形式的改革,一方面确保资金更加规范、安全,另一方面相比于直接打卡等形式,更加亲民、有仪式感,更容易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整体就业形势稳定。泰州市创业就业相关服务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多方面、多维度组织各类活动,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评选、苏陕对口劳务协作、创业就业培训指导等,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拓宽招工渠道,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序输入,保障了泰州市整体就业形势的稳定。2023年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人数1.32万人(目标值1.3万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人数2.18万人(目标值1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整体就业形势的满意度较高,达91.29%。
(三)存在问题不足
1.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要完善调整。本专项根据《关于完善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的请示》中列示的范围使用资金,虽然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使用管理文件依据,但还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预算编制精准性不够,个别项目未结合拟实施内容、资金需求等详细测算,绩效目标也未与资金量匹配。个别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与预算差异偏大,如对口劳务协作、用工服务对接及中西部行活动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就业创业培训第三方监管经费,未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全年计划培训监管场次等编制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仅35.43%。
三是个别资金拨付略有延迟。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的补助资金拨付流程为市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或首席技师本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市财政于2023年12月22日统一拨付。经抽查发现,姜堰区首席技师的补助资金于2024年6月7日拨付到位(6个月内),泰州技师学院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的岗位津贴于2024年5月27日拨付到位(6个月内),略有延迟。
2.项目过程管理严谨性有待加强
一是创业富民大赛不同赛道申报材料审核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经抽查发现,存在部分赛道项目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情况。如:社会赛部分参赛项目未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学籍证明。
二是对“蓝领精英”人才领办项目跟踪评估需要加强。《关于印发的通知》(泰人才办〔2014〕15号)中要求“培养期内,市人才办、人社局每年对培养对象进项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但实际执行中,人社局定期收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总结,对首席技师未提出后续管理要求。
三是个别项目进度与序时协调有待加强。江苏新华日报宣传中,其刊发量序时进度未达合同要求,合同服务期2023年8月10日-2024年8月10日内需要向新华网、央广网、交汇点新闻客户端等推荐稿件不少于20篇,截至评价时(6月19日)合同约定期限已过半,仅完成序时进度的41%。
3.部分项目长期效应有待提升
一是政策宣传偏重纸质媒体,精准性有待加强。本专项中有15万元用于传统纸媒信息的发布(江苏新华日报、泰州日报),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约一半的调查对象表示会从传统纸媒了解就业创业信息,传统纸媒的宣传效果不够理想。此外,对于了解活动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有关部门直接告知,另部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但占比均不大,政策宣传方式的多样性不足,可能导致受众群体面窄,政策宣传的有效性较弱。
二是苏陕劳务协作带动的就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苏陕劳务协作虽然对改善招工困难发挥了一定作用,拓宽了招工渠道,但是招录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够稳定,调查对象留职率普遍较低。
四、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部门应高度重视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及规范财务行为,持续关注整体资金流向,把握全局,合理统筹。一是综合考虑本专项的内容性质,建议可通过部门预算运转经费安排,若确需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则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划清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同时,优化资金结构,梳理现有体系下各类项目的效益情况,将资金集中使用在效果明显、效益更优的项目上,在有限财力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并据此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真正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报销凭证等资料提交准确、完整;四是补助标准、人数等是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执行中应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五是年度执行中应持续关注项目的开展情况及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项目制度,强化落实管理
制度层面,应全面梳理各项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对年代较久远的制度及时、适时更新,确保能够有效落地实施;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等,细化各类实施方案或申报指南,对不适用的条款进行删除或优化。执行层面,严格按相关条款落实执行,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管理,确保参赛对象满足参赛条件,保证参赛公平性。同时,事后加强对补助对象的跟踪回访、考核管理等,提升项目质效。此外,应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及时掌握合同履约进度、完成质量、效果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服务有效开展。
(三)拓展宣传新路径,了解企业群众新需求
就业宣传方式应结合市民习惯、喜好等多元化开展,通过活化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力度,使创业就业政策的群众普及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得到提升。建议削弱群众关注度较低的宣传方式,充分拓展更适应当地文化和发展的宣传新路径,如可发挥社区主战场、主力军作用,动员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深入人流密集型场所,以一对一的方式现场为群众宣传讲解,对辖区内的经营实体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发展需求;又如有效利用公众号等便捷的平台发布创业就业政策信息,第一时间让政策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对于人员流动性问题,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新员工的回访,及时关注其需求、意向、发展状态等,从而能更针对性的解决招工难、留工难等问题。
标签: 就业工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