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招标编号:HXZC-**********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
浦口区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目的:一是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为机关院内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二是依托专业餐饮公司,确保工作餐卫生、健康、有营养。
2.2、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苏省南京市龙华路17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区院内食堂委托服务。
2.3基本概况:
(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机关食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17号院内,一层平房,面积约756平方米,橱具设备齐全。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就餐形式为“自助餐”,服务单位要有根据甲方需求随时调整就餐形式的服务和能力。食堂以提供早餐、中餐为主,加班餐为辅。早餐、中餐平均就餐人数约200人,加班餐根据工作需求确定。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部分内容发生变化或提前终止合同等情况,采购人提前30天告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并做好相关善后事宜,采购人按照实际服务人员数和标准与中标供应商结算费用。
2.3项目最高限价:71.91万元(人民币),最后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响应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5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4.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登录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4采购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555元,售后不退。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磋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25-********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17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宗工
联系电话:159*****337
联系邮箱:*********@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13、公告媒体
13.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3.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示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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