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2016]1490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委托,就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ZRXXJ*******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
三、采 购 内 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③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2016年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的2016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
上述各项资质文件以及各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在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 10:00时(9:3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采 购 人:随州市曾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722—*******
邮 编:441300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随州市曾都支行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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