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谈判邀请函
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谈判邀请函
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谈判邀请函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6]342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6-292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鹤峰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全县5镇4乡36个行政村,计划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7624万人,主要建设内容:村级水厂、蓄水池、水窖及管网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762.4万元。
2、招标范围:实施方案,技施设计及后期服务。
3 、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按设计合同对进度的要求,及时提交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4、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
3、具有有效的水利行业或枢纽、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同时具备勘察丙级资质,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相应的项目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近两年有类似业绩;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谈判现场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设计资质(原件)、勘察资质(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备查。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9日8:30—12:00, 14:30—17:30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或QQ)。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下午3:00至3:3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六楼)。
十、联系方式:
交 易 中 心 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龚先生 电话:131*****114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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