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至墩塘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定至墩塘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余井镇岭头居委会安定至墩塘公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招标编号:皖H4-2016- 0242-2(TY)
发布日期:2016年 12 月 13 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余井镇岭头居委会安定至墩塘公路建设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余井镇人民政府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余井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终点位于余井镇岭头村,A线起讫桩号为K0+000~K0+887,路线全长887米,B线起讫桩号为K0+000~K0+300,路线全长300米,C线起讫桩号为K0+000~K0+433,路线全长433米,全线共长1620米;片石砌体挡土墙、C30水泥混凝土面板宽度3.5m;投资规模约60万元。
2.3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 12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余井镇岭头居委会安定至墩塘公路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参加第一次投标的投标单位已缴纳且未退的投标保证金继续有效,但须按本次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报名)。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潜山县余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县余井镇 地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391号
联系人:王部长联系人:操女士
电话:133*****222 电话:****-*******
传真: 传真: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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