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师范路、百米大道段)PPP招标公告
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师范路、百米大道段)PPP招标公告
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师范路、百米大道段)PPP项目
项目编号:HDPPP2016-010
1.招标条件
《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师范路、百米大道段)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延政社办【2016】1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延安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延安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方、建设方、运营方,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师范路、百米大道段)PPP项目
2.2招标人:延安市城市管理局
2.3建设内容:
一期建设内容为百米大道南侧段和师范路段。其中:百米大道南侧段在现状辅道及绿化带下建设全长为4706 米(东兴路以东管廊长906米,四舱;东兴路以西管廊长3800米,两舱)。师范路段在现状道路靠河道一侧建设,待旧城改造将现有建筑物拆除之后实施,全长1273米,设两舱。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廊本体、现状管线的拆除、临时管道的敷设、道路及绿化恢复、入廊管线(不合强弱电)、监控中心设备等。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92亿元。
2.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即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期满无偿移交。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3、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招标内容:投资方、建设方、运营方
3.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2.1财务要求:
(1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独立申请人的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联合体各成员的实收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 )独立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净资产都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近三年每年均未亏损;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净资产都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近三年每年均未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联合体中各成员银行授信额度都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银行授信证明为准)
(4)独立申请人基本账户存款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联合体中各成员基本账户存款都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基本账户开户行存款证明为准,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4.2.2信誉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3-2015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4.2.3业绩经验要求: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独立申请人须具有一个及以上投资额为7亿元以上的PPP项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一个及以上投资额为7亿元以上的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签署的合同为准)
4.2.4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承包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3.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3.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5外省施工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6延安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5.资格预审办法
5.1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有意申请者,请于2016年12月 14 日至2016年12月 18 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在陕西省延安市新城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A区407室,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
23 日17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招标部。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曹云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凌云
标签: 综合管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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