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二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二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二)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LCG-AK2024-016
2.项目名称: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二)二次
3.项目概况:第4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豆制品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每年总供货值约20万元。项目概况: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政策要求,招标遴选符合资质的豆制品供货商,在合同期内为安康学院学生食堂按豆制品实时使用需求及时供货。用途:项目自用。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第5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餐具(含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等)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每年总供货值约20万元。项目概况:落实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统一采购政策要求,招标遴选符合资质的餐具(含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等)供货商,在合同期内为安康学院学生食堂按餐具(含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等)实时使用需求及时供货。用途:项目自用。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4.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供货期定为“1+1”年模式,首阶段供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期间供应商需严格依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全部货物,并完成相关配套服务。本项目在预算不变、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若首年验收未达标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4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豆制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6)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二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为小作坊的提交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第5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餐具(含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6)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二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9日 09:00:00至2025年01月15日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收取文件费。
注:*********@qq.com%E9%82%AE%E7%AE%B1%EF%BC%8C%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7%A1%AE%E8%AE%A4%EF%BC%8C%E6%96%B9%E5%8F%AF%E5%AE%8C%E6%88%90%E6%8A%A5%E5%90%8D%E3%80%82">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方可完成报名。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汉滨区育才路100号市政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地址:安康市育才路92号
联系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西区
联系方式:187*****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187*****540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标签: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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