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钢材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钢材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钢材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653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所需 钢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路线全长83.704km,总投资约94.66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共设置互通9座,其中枢纽+服务互通1座,服务型互通8座;特大桥1027m/1座,大桥11604m/35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中桥388m/4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小桥541m/73座、涵洞99道;主线上跨分离立交2439m/16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主线下穿分离立交103m/1座、天桥2361m/29座、通道11道;长隧道2827m/1座(双洞平均长),中隧道574m/1座(双洞平均长),短隧道668m/2座(双洞平均长),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信息分中心1处;设置连接线3条,全长14.816km(二级公路)。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位于邢台市西部,行政区自北向南跨临城县、内丘县、邢台县和沙河市。起点位于赞皇县南峪村与临城县郝家庄村之间的石家庄与邢台界,与平赞高速公路顺接,终点位于沙河市后井村与武安市西寨坡之间的邢台邯郸界,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顺接。

2、招标范围:钢材,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工字钢

14#

1040.24

2

工字钢

16#

205.91

3

工字钢

18#

902.00

4

工字钢

20b

2115.50

5

工字钢

22b

1787.65

6

槽钢

25a

67.53

7

钢板

8mm

3026.86

8

钢板

10mm

129.48

9

钢板

15mm

533.03

10

角钢

L125×80×10

7.00

11

热轧无缝钢管

φ50×5

676.84

合计

10492.04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初设图纸设计量,实际量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

2017年1月-2018年8月,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的钢材限定在11家钢材生产厂家名录范围内的产品(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唐城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日照钢铁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德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敬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标产品,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三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授权委托代理文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1.3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到货的产品必须随车携带质保书或检验的报告。

1.5投标人所供产品的性能稳定,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加盖鲜章)。

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7投标人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 2016年 12 月12日至 2016年12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00 时,下午17 时至00时(北京时间),在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二单元一楼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 06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总承包部大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

邮 编:054007

联 系 人:杨红宝

电 话:182*****496

电子邮件:********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

账 号:1015 2757 2474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米宏伟

电 话:****-*******

传 真:****-*******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6年12 月1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材 总承包 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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