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杨玉花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杨玉花
隆国不动产公:(202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2月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隆昌市大北街二段14号
联系方式:083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杨玉花 房屋所有权(住宅) 隆昌县金鹅镇荣昌路2号 内房权证隆昌县字第*********-1-2号,隆国用(2015)第*****号 代云涛
2025年 1月 8日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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