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埭镇西塘河路春申路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招标公告

黄埭镇西塘河路春申路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埭镇西塘河路春申路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JSZC-******-HXZJ-C2024-00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XZJ-C2024-0040

项目名称:黄埭镇西塘河路春申路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叁仟肆佰肆拾叁元捌角壹分(¥1,333,443.81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施工范围:西塘河路东侧施划非机动车道,路口增加隔离护栏,实现机非分离,构建慢行友好交通、西塘河路增加机动车左转弯车道,配套增设左转信号控制相位,减少直行交通流与左转交通路的交织、春申路进口道进行渠化,增设机动车左转弯车道、交叉口采取施划“请勿越线”红色沥青、车辆导行线等措施。

工程地点:黄埭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要求:按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按要求组织改造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给出验收条件明晰、措施合理;

4、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5、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二年,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苏采云”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1-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的同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登陆苏采云系统进行查看,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0512-********

4、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获取: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8.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采购活动。

9.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0.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027153*****030136*****356136*****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139*****964182*****9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黄埭中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1号

联系人:吕雷

联系电话:159*****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人:吴皓东、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皓东、周燕萍

电话: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整改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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