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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KC20241211392G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洋口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025年1月8日
总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7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2、预算金额:4.1万元/年。
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1万元/年,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
********。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洋口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耿祝林
联系方式:
138*****901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许宏伟
电话:
182*****201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祝林
联系方式:
138*****90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网址:
(1)投标人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或就个性化的问题回复提出澄清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项目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服装、社保、保险费、餐费、补贴费、加班费、福利、劳动纠纷经济补偿、工伤处理等所有费用、自备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维修费用、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投标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项目分项报价按项目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若出现缺、漏项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
13.2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维护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虽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操作手册(投标人)》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9.2 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拒收
20.1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0.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0.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1.2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经济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21.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2.评标委员会
22.1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3.4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评委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评审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多数评委会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5.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全部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产品全部为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5.9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6.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填写、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招标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投标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必须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的备查原件到投标现场的;
(10)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1)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
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7.确定中标单位
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27.2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7.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招标人或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8.质疑处理
2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8.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5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8.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8.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将在收到参加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中标通知书
29.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l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30.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调减
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1.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1.3项目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2.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2000元。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全部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人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八、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采购人:如东县洋口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采购人联系人:联系人:耿祝林 ,联系方式:
138*****901。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在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人项目需求说明中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同招标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要求不同的,必须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2. 项目地点:如东县洋口镇。
二、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三、付款方式:服务费一年一付,服务每满一年乙方提供相关维保资料并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50%。
四、项目内容
(一)、维保项目
1.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1.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1.1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火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1.1.2检查测试消火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1.1.3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1.1.4检查保养消火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1.1.5定期试验消火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1.1.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1.1.7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器;
1.1.8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1.1.9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1.10定期对消火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1.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2.1消火栓箱内配置齐全,各项配件完好,消防栓口静压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1.2.2试验消火栓破玻按钮,消防栓水泵启动,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1.2.3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
1.2.4消火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1.2.5消火栓喷射时,其充实水柱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1.2.6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1.2.7减压阀和过滤器外观完好,减压阀工作稳定、可靠,且减压比例准确,过滤器内无杂物,水流畅通;
1.2.8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1.2.9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1.2.10消火栓系统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消防控制柜)
2.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2.1.1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1.2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2.1.3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2.1.4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2.1.5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2.1.6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1.7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2.1.8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1.9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2.1.10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2.1.11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2.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2.2.1探测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
2.2.2主控屏工作正常,正常显示报警区域和输出联动信号;
2.2.3手报按钮动作灵敏,报警准确,联动功能正常;
2.2.4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外观完好、清洁,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正常;
2.2.5界面(模块)各项参数正常,与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正常;
2.2.6电池组的电压及其他参数正常,供电稳定、可靠;
2.2.7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牢固,无松动、破损或脱落;
2.2.8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2.2.9探测器外观完好,内外部清洁,功能正常;
2.2.10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正确,各项功能正常;
2.2.11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3.防火分隔系统(防火卷帘的维护保养)
3.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3.1.1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联动卷帘降落的功能是否正常;
3.1.2试验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防火卷帘远程启降功能是否正常;
3.1.3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3.1.4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含链条)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卷帘叶片有无变形;
3.1.5试验防火卷帘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无显示。
3.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3.2.1烟、温感动作,联动卷帘降落功能正常;
3.2.2现场和远程控制卷帘起、降功能正常;
3.2.3防火卷帘控制器功能正常;
3.2.4防火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运转灵活,卷帘叶片无变形、脱落;
3.2.5防火卷帘联动功能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显示。
4.消防联动系统(含防火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
4.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1.1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4.1.2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4.1.3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1.4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1.5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4.1.6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4.1.7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4.1.8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4.1.9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现场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4.1.10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
4.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2.1风机风阀联动功能正常,动作准确;
4.2.2防火阀阀体和易熔片完好,控制及反馈信号通讯畅通正常;
4.2.3消防电梯人工迫降功能正常;
4.2.4联动试验时有迫降电梯的信号输出,电压符合要求;
4.2.5各联动设备与消防中心控制屏或联动柜的功能正常;
4.2.6联动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正常;
4.2.7联动警铃的功能正常;
4.2.8联动广播的功能正常;
4.2.9现场和远程启、停风机的控制功能正常;
4.2.10风机运行平稳,噪声低,风量、风压达到要求,风阀开、关灵活,密封性好,风机皮带松紧度适中。
5.水泵、稳压泵、控制柜、联动柜的维护保养
5.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5.1.1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5.1.2检查各控制柜到消防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5.1.3定期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的保养工作;
5.1.4定期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放水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5.1.5定期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5.1.6定期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5.1.7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
5.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5.2.1水泵运行平稳,流量、压力达到设计要求;
5.2.2控制柜与消防中心信号通讯正常、准确,显示正确;
5.2.3控制柜、联动柜内接线无松脱、无撞火烧花,清洁无尘,功能正常;
5.2.4消防水泵末端双电源控制箱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投入功能正常;
5.2.5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5.2.6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故障自投功能正常,即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能自动投入使用;
5.2.7水泵轴承润滑充分、可靠,水泵运行平稳,轴承不过热。
6.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维护保养
6.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6.1.1检查防火门的开启力度是否适中,闭门器有无漏油或松动;
6.1.2检查双扇防火门的关闭顺序是否正确;
6.1.3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是否良好,钢质防火门有无生锈、脱漆现象;
6.1.4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6.1.5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时间。
6.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6.2.1防火门开启力度适中,闭门器无松动、漏油,自动复位灵活;
6.2.2防火门有先后关闭顺序的关闭顺序正确;
6.2.3防火门的密封性良好,无变形,钢质防火门无生锈、脱漆现象;
6.2.4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外观完好,充放电正常;
6.2.5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蓄电量达到规范要求。
7.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7.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7.1.1检查移动式灭火器(手提式)压力指针是否在绿区;
7.1.2检查移动式灭火器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脱漆或配件缺失;
7.1.3检查移动式灭火器药剂贮瓶有无过期失效。
7.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7.2.1移动式灭火器压力指针在绿区内;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年;
7.2.2移动式灭火器外观完好,无变形、脱漆或配件缺损;
7.2.3移动式灭火器贮瓶和药剂未过期。
(二)其他相关要求:
1.一个月保养两次,每次做好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需各采购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2.一年合同期内,维修保养方至少两次协助采购人做好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3.如消防维保项目内的设施出现故障,采购人通知维保单位,突发事件维修保养人员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报修,须1小时内赶到现场。
4.维保方须每月月初提供保养计划分别交甲方审定,并按消防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本合同期内,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得到100%全覆盖。重要设施设备必须按维护保养标准、次数进行。
5.每次维修、保养后将维修、保养情况填写《消防养护作业报告或维修单》,交采购人核实确认、签字。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消防养护作业报告》,作为工作依据,双方保留签字依据。
6.在合同期内的正常维护保养,对损坏的部件应及时修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中标单位对需更换的配件编制清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建议品牌、数量、单价、金额)交由业主方负责购买,由中标单位进行免费更换。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流程、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分资格审查、经济标两部分评审。
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的开启、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不少于三名的中标候选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员进行反馈。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内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标的物严重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出现投标文件无效或投标单位不足,致使合格投标单位达不到三家时,本次公开招标失败。
(二)澄清的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确定推荐中标供应商
在招标限额内,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如部分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审文件、经济标文件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
2.响应文件由资审文件、经济标文件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须为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5.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6.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7.“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8.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二、经济标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注:系统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资审文件 )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如东县洋口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5: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 经济标 )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8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1万元/年。项目总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合同为参考合同,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
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甲方(需方):
住所地:
乙方(供方):
住所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根据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一、项目名称: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对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正常维护保养。乙方应根据本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制订书面的服务计划且提供相应服务,如实填写维保服务资料,不得弄虚作假,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服务计划及消防维保服务资料,并针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年度计划,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提供书面计划;
(2)必须确保 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消防设施正常工作,配备相关检查、维修工具,能及时处置运行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3)一个月保养两次,每次做好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需采购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4)一年合同期内,乙方须至少两次协助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做好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5)如东县洋口镇九所学校聘请消防维保单位项目内的设施出现故障,采购人通知维保单位,突发事件维修保养人员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报修,须1小时内赶到现场。乙方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应负责全部赔偿。
(6)乙方须每月月初提供保养计划分别交甲方审定,并按消防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本合同期内,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得到100%全覆盖。重要设施设备必须按维护保养标准、次数进行。
(7)每次维修、保养后将维修、保养情况填写《消防养护作业报告或维修单》,交采购人核实确认、签字。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消防养护作业报告》,作为工作依据,双方保留签字依据。
(8)在合同期内的正常维护保养,对损坏的部件应及时修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乙方对需更换的配件编制清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建议品牌、数量、单价、金额)交由业甲方负责购买,由乙方进行免费更换。
(9)合同期内,乙方应确保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且确保通过消防部门对所有消防设施的年检并达到优良标准,如因未按合同正常维护,年检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标准,维护、复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在本年度合同款项中扣除)。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含税价】(大写): 。
四、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的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等。
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
本次消防维保服务期限为2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担保条款: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给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凭甲方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加盖甲方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服务期满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八、验收:由甲方按采购(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九、款项支付
服务费一年一付,服务每满一年乙方提供相关维保资料并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50%。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作为甲方支付服务费的必要条件之一。甲方将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十、税费
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3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纠纷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 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五、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十六、文书函件送达: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住所地,为甲乙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文书函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甲乙双方承诺在住所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住所地不准确,或住所地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合同相对方,导致合同往来文书函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无法送达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章)
十八、合同备案: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提交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本合同壹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备案(盖章):
2024年 月 日
发包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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