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人(二次)招标公告

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人(二次)招标公告



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人(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就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LZB2016-32)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已由玉溪市发改委《关于玉溪市仙湖时光栈道(澄江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社会〔2016〕129号)、澄江县发改局《关于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澄发改发〔2016〕8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人(二次)。
2.2项目编号:YLZB2016-32。
2.3建设地点:澄江县境内。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由抚仙湖北岸时光栈道绿化景观工程和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组成。具体包括以下两部分:
①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澄江县境内,抚仙湖区东、西、北岸。西起尖山小学,东至海口大石洞,南起抚仙湖湖岸线,北至老环湖路及湖岸线外延100米范围线内。玉溪市仙湖时光栈道(澄江段)项目为新建生态栈道、自行车道、原有园建设施改造、景观小品、景观配套设施和绿化工程等。规划设计栈道28.67公里,栈道总面积61390.35平方米,约92.09亩。其中:广场铺装10430平方米;园路铺装16841米;木栈道12447米;景墙210米;条石947米;停车位1783平方米;廊架4个;亭子1个;张拉膜1组;小品62个;环湖骑游道27945米;生态厕所13个;休息座椅55个;垃圾箱73个;平面图定位标示牌13个;园路索引标示牌28个;分区场地标示牌10个;安全警示标示牌10个。本项目为以上建设内容中的绿化景观部分。
②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澄江县广龙小村—海口镇(华宁界)共20.19KM。其中:新环湖北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建设规模9.21KM,工程起止点,广龙老收费站到象山宾馆;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建设规模10.98KM,工程起止点,象山宾馆到海口镇(华宁界);景观节点建设规模7900㎡。
2.5项目投资: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由抚仙湖北岸时光栈道绿化景观工程和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组成。其中玉溪市仙湖时光栈道(澄江段)项目概算总投资12230万元,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为其中绿化景观部分,绿化景观概算投资为1349万元;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抚仙湖环湖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计划投资约1389万元。本项目以上两个部分概算总投资约2738万元,项目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2.6资金到位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20天内首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0%)到位;其余资金到位时间投资人可自行计划,但必须满足项目工期需要。
2.7项目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投资人,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及施工建设。具体合作内容和标准详见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除此之外,结合本项目特点,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资质证书(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园林绿化贰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经理身份)。
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同时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经理身份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均可)。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建设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园林绿化项目)的不少于2个(含2个)业绩材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投融资能力
3.5.1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要求投标人具备总资产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2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5.2投标人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
3.5.3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能提供不得低于本项目总投资(2738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具有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金额可累加,不同银行出具的证明金额可累加);②其中银行存款余额应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即500万元),存款余额证明材料时间应在距开标前2个月内。
3.6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7其他要求
3.7.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投标文件。
5.3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述证照、资料的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一套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资质证书副本;
(7)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
(8)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证明材料;
(9)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类似业绩(1个)证明材料;
(10)近一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证明材料;
备注:(1)被授权人本人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原件;(2)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必须是本公司的,并提供本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的证明材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投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递交
6.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共四份,同时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6.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1月6日9:00-10:00;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0:00时;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澄江县振兴路16号
联系人:梁琴
联系电话:186*****70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系人:曹慕华
电话:****-********传真:****-********
2016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投资 景观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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