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关于恢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各参保人员:
平南县品康大药房城东站店因变更营业场所地址,已中止贵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已完成变更,申请恢复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雅塘街146号一楼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大将商贸城一楼30#铺。变更完成后,经我中心对平南县品康大药房城东站店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合格。现决定从2025年1月9日起恢复平南县品康大药房城东站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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