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连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7:2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洁、刘晓兰
项目联系电话 0597-*******
采购单位 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连城县莲峰镇李坊村罗家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龙岩分公司: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7-*******
附件:
附件1 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文件集
项目概况

受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RWZB[TP]*******、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TP]*******

项目名称: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5,000.00元

采购包1(新泉交警勤务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3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7,3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显示设备、扩音系统、指挥平台操作设备、监控系统、装修等。 1(项) 详见谈判文件 735,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中,供应商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均视同有效(谈判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1-08 至 2025-01-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01-14 09: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楼804A室1号开标室(龙岩新罗)

六、开启

时间:2025-01-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楼804A室1号开标室(龙岩新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李坊村罗家营

联系方式: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龙岩分公司: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分公司)

联系方式: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洁、刘晓兰

电话:059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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