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市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樟树市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7 月 28日 14 点5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樟树市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项目编号:天和-ZS2020-001),已由樟府字[2020]25号文批复核准,同意采用式进行投资建设。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樟树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樟树市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

2.2实施机构: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实施地点:樟树市境内

2.4项目类型及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

2.5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1万元。主要分为以下部分:1)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投资约******.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万元,其他费用*****.84万元(含土地取得费*****万元),预备费1924.19万元。2)拆迁补偿费*****.83万元。3)征收工作经费2279.20万元。4)建设期利息*****.00万元。

2.6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宜春市樟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新建工程,改造涉及土地面积1106.6亩(其中国有土地50.8亩,集体土地1055.8亩),共改造住宅5180户。项目采用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拟征收拆除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

新建安置小区14个,总用地面积******.33平方米(726.65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改造部分

主要包括鹿江街道椿潭城中村棚户区、淦阳街道封溪街棚户区、福城街道彭家、龚家城中村棚户区、张家山街道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具体规模如下:

表1-1:各片区拆迁情况统计表

序号

片区

项目地址(范围)

户数(户)

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面积(亩)

土地性质

改造类型

1

鹿江街道椿潭城中村棚户区

东至酒厂西路、药都南大道,南至共和西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沿江北路,零星地块共计4块

500

*****

82.8

集体

城中村

2

淦阳街道封溪街棚户区

东至四特大道、南至四特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共和西路,零星地块共计4块

240

*****

50.8

国有

城镇危旧房

3

福城街道彭家、龚家城中村棚户区

东至杏佛路、南至盐城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鹿江路

240

*****

52.5

集体

城中村

4

张家山街道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

东至仁和大道、西至油库路、南至沿江北路、北至浙赣铁路

4200

******

920.5

集体

城中村

合计

5180

******

1106.6

(2)安置房建设

新建安置小区14个,总用地面积******.33平方米(726.65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规模如下:

表1-2:新建小区情况统计表

序号

安置小区名称

项目地址(四至范围)

占地面积(亩)

住宅(㎡)

配套公共服务用房(㎡)

其他配套建筑(㎡)

总建筑面积(㎡)

棚改安置户数(户)

备注

1

玉景城安置小区

东至:通盐路;南至:盐城大道;西至:葛玄路;北至:建材专业市场

167

******

968

4599

******

1002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2227m2、老年服务用房301m2、幼儿园2071m2

2

万嘉城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东方明珠小区;西至:仁和路;北至:四特大道

97.4

*****

565

2682

*****

584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1299m2、老年服务用房175m2、幼儿园1208m2

3

翰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仁和大道;南至:清江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浙赣铁路

13.86

*****

819

*****

111

4

云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秀江府小区;北至:金岸安置房

7.5

9450

550

*****

90

5

秀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云江府小区;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清江大道

40

*****

533

*****

160

6

悦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荣江府小区;南至:规划路;西至:油库路;北至:清江大道

29

*****

808

*****

**8

7

荣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悦江府小区;北至:清江大道

75.4

*****

437

2076

*****

**8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1005m2、老年服务用房136m2、幼儿园9**m2

8

玉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贡酒厂;南至聆江府小区:西至:油库路;北至:悦江府小区

44.5

*****

285

1199

**174

211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297m2、幼儿园902m2

9

聆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油库路;北至:玉江府小区

19

10450

950

12996

95

10

锦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贮木场安置小区;南至:张家山商贸城;西至:工业六路;北至:浙赣铁路

132

178990

1046

4516

225379

1627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1860m2、老年服务用房346m2、幼儿园2310m2

11

玺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荷湖小康村;西至:张家山商贸城;北至:工业六路

51

32300

326

1374

40310

237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340m2、幼儿园1034m2

12

安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工业六路;南至:张家山街道办事处;西至:工业五路;北至:工业六路

11

11550

550

13794

110

13

沁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规划路;南至:药都大桥;西至:规划路;北至:瑞阳花苑

30.6

15504

490

326

195**

153

其他配套建筑包括商业326m2

14

君江府安置小区

东至:荷湖新村;南至:荷湖小学;西至:清江大道;北至:荷湖小康村

8.39

8820

689

10840

84

小计

726.65

589953

9016

16772

******

5180

注:此表总面积不包括地下车库、架空层等不计容面积。

2.7运作形式:式,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同期满,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樟树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2年。

2.8股权结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2.10 资金来源:项目采用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0.**%(约51086.91万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9.65%(约200000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2.11项目协调领导机制: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由樟树市人民政府成立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日常办事机构,牵头对本项目作进行指导,并对施方案及合同文件进行联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拆迁办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0年 7 月 28 日 14 点 5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西省樟树招投标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注: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项目实施机构):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7号

联系人:肖文涛

联系电话:13767532599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4-12#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7084565581

邮箱:92175246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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