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

资格预审公告

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已由永修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式进行采购,项目实施机构为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由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社会资本。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GXTC-*******

二、项目名称: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

三、本项目暂定总投资: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55万元。政府方出资人和中选社会资本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永修县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396.89万元,占股5%;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7540.88万元,占股95%。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四、项目概况

永修县各个集镇的生活污水基本上为直接排放至受纳水体,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水体环境,造成修河、潦河等水系的水质下降。因此,永修县决定建设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形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从而有效地保护集镇环境,方便人们生活。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

1、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计划建设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25座,总规模7900m3/d,配套DN150~DN500污水管网(采用HDPE 双壁波纹管)共计236.2km;

永修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主要建设在艾城镇、恒丰集团 、马口镇、云山企业、柘林镇、吴城镇、虬津镇、梅棠镇、三溪桥镇、白槎镇、滩溪镇、燕坊镇、立新乡、九合乡、三角乡、江上乡和八角岭的指定地点。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的具体选址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具体占地面积以相关部门的审批为准;乡镇集镇的污水配套管网应以有利于污水收集和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布置及选址,具体要求以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具有强化脱氮的“AO+MBR”工艺,各集镇根据地形条件设置一体化系列污水处理设备。

2、马口产业园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污水处理厂的用地场地平整)近期建设规模为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径DN800污水管网2.1km,远期扩建至3.0万m3/d。

马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新东环路与北环二路交叉口处。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约4.59公顷。马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具体选址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BOT)进行建设,中选社会资本在永修县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县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永修县政府指定单位。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永修县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含建设期,其中含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期及配套管网建设期1.5年,马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期1年)。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永修县政府指定单位。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18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2)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一方应当符合要求。

(3)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申请人(或其为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或港澳地区,具有两个“投资-建设-运营”或施工或运营市政污水处理规模为 1 万 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业绩,且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 (GB*****-2002)一级 A 标准。

注:①申请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如上述证明材料仍无法体现申请人符合业绩要求,申请人可补充由业主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原件核查。

(4)申请人具有不少于3亿元(含)人民币资金的银行授信证明材料或者贷款意向函,且需提供可证明公司财务实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银行存款余额时间应为资格预审之前近三个月的某一时点的存款余额)。

(5)申请人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的某一时点)。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7)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商业欺诈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且被限制投标。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8)永修县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10)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目的资格预审,但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11)已按要求登记报名的。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3月17日至2020年0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选择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需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资料在北京时间2020年03月17日至03月28日发送至*********@qq.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收电子邮件。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核对上述信息无误后,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PDF)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并将资格预审文件的纸质文件邮寄给申请人。

3)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成功即视为申请人报名成功。

(2)获取资格预审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扫描件(PDF/JPG)。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PDF/JPG)。

3)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适用(PDF/JPG)。

4)填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记录表并扫描(PDF/JPG)。

4、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

八、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者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0日上午10时整。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修县湖东新区城投大厦西辅楼二楼);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港澳企业,则为企业负责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代表(需携带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接受其它网站的非法转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68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武女士

传真:010-********

电话:010-********-372 137*****310 137*****31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箱:*********@qq.com、*********@qq.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管网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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