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孔井盖监控系统和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集中招标公告

2017年人孔井盖监控系统和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集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7年人孔井盖监控系统和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孔井盖监控系统和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采购、安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使用和维护。

1.2招标规模:


序号
标段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套)

1
标段一
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
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
300

2
标段二
人孔井盖监控系统
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
30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年采购量(包含相应网管)


1.3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选投任意标段,仅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中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至标段二,如投标人已经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其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剩余所投标段的评分。

1.4项目性质:货物。

1.5供货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完成之后12个月。

1.6投标人自报工程供货安装周期,从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开始计算、投标人供货、安装、调通,直至正常运行。要求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正常工程供货安装周期

(自然日)
紧急工程供货安装周期

(自然日)

智能光交监控管理系统
30
15

人孔井盖监控系统
30
15


1.7供货安装地点:北京,运送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指定地点。

1.8技术要求:

1)支持7×24小时实时监测,提供持续的监控和故障定位;

2)提供数据文件,自动判断是否故障,并提供实时告警;

3)故障的报警时限为1分钟(段内),不含告警信号在通信网络中传送所需的时间。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1)年检的有效期内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或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应有不少于3年(2012年-2016年期间)的供货经验。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12年至2016年间的中的任意三年所投标段的投标或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年至少各一份。

2.3.3投标或同类产品近3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注:若投标人兼投所有标段,则所投标段的每个产品均需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招标合同,须提供相应订单。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4.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西环广场T1座8层807室。

2.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开户银行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2
税号(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时填写)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该代码开具发票时填写)

3
地址

4
电话

5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0时00分】,递交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楼1020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楼1020会议室】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成凯、赵宇、姚维】

电话:【173*****635189*****993177*****897

电子邮件:【shanghaizb@189.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标签: 监控管理系统 智能 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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