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分校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分校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2024]12号)、《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永发改[2024]159号)、《关于核准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永发改[2024]344号),建设单位为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招标人为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项目总投资为 3506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 ;

1.2.2 建设地点: 永顺县灵溪镇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教学楼2栋,教学楼1#和2#地上建筑面积均为4931.52平方米;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134.63平方米。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848.******万元;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永顺县溪州新城小学(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分校)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及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7 招标代理编号:HNGZGC2024-014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起在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 ’综合服务 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 ”登录后,在“交易乙方 ”页面左侧“工程业务 ”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 ”,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 ”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3-*******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顺县民族实验学校 ;

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 ;

联 系 人:万成政;

电 话:135*****5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高新区湾溪社区三炮台安置区壹拾肆号房屋4楼

联 系 人: 刘纪程;

电 话:191*****7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校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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