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运营增值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运营增值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运营增值服务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营口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01:31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17-*******
采购单位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7-*******
代理机构名称 无无无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红星五金机电城13号楼甲7#、甲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
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运营增值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运营增值服务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营口市北斗船载终端在北斗系统覆盖范围内提供北斗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信息与服务,主要涵盖:北斗海洋渔业终端标准北斗定位/通信服务/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增值信息服务/信息推送/北斗船载终端的拆卸、浮离报警信息等内容,同时提供在北斗系统业务数据(北斗设备定位位置、短信息)的存储、维护,卫星至客户终端间链路数据的推送服务,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运营服务单位需保障北斗船载终端在辽宁省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中船位实时显示、历史轨迹查询、各类报警接入和查询等功能服务正常运行,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船位、轨迹查询服务等。北斗船载终端包括:浮离式北斗船载终端;太阳能北斗船载终端包括:浮离式北斗船载终端运营714套;太阳能北斗船载终端运营948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9,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二)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三、公示期限

2025-01-08 至2025-01-1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孙颖,刘环宇,王旭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电话:041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04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值服务 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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