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靖州县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靖州县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怀国土资耕函 [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湘财建指[2016]33号下达,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靖州县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 招标编号:BDFR-HH-2016HN007;2.3 建设地点: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等村;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 工程规模:总面积100.24公顷,工程施工费*******.59元;2.6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2.8 招标范围: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理定价备注靖州县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等村*******.59(元)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还应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项目;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且投标申请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报名及开标时在所有行业均无在建工程;3.7根据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在上年度诚信考核中被市、县评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报名时,须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压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压证;3.8近三年内(2013年10月至2016年11月)投标人应具备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和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号码)且网上可查询;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3.10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3.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本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4.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 5.1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5.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5.4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城东支行银行账号:****************8888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靖州县渠阳镇渠江村、流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 2016 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6.2报名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6.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压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压证。6.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原件参与报名(1)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为准);(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接受旧版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任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所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所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机构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11)保证金缴纳凭证;(12)现场踏勘证明、法人承诺函;(13)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13)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6.3.2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6.3.3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须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6.3.4为确保工程进度及让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环境充分了解,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且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到招标人处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及现场踏勘证明;6.3.5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提供的报名资料违背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6.4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5日9 时30分,文件递交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10、联系方式招标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附件[1]:法人承诺函(格式) (业主名称):我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报名时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三、承诺积极配合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四、承诺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为中标后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可以按擅自转标、卖标行为论处;五、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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