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江东产业园分布式光伏项
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1-05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江东产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江东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厂区内。
规划装机容量直流侧 5.02299MWp,交流侧容量为 4.396MW,综合容配比 1.142。选用 630
瓦 N 型双面双玻 Topcan 电池组件,组件效率 22.5%,数量共 7973 块。支架固定式安装,
彩钢瓦屋面平铺,混凝土屋面采用正南 5 度倾角安装。配备 14 台 300 千瓦组串式逆变
器及 1 台 196 千瓦组串式逆变器,分散逆变,集中并网,共计两个高压并网点。项目采
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对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东产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项目开
展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标后与所属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2.4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组件和
逆变器甲供)、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包含屋面加
固、防水、除锈及防腐等)、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防雷接
地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手续办理和协调(接入方案、接入批复意见、申领计量表计和
流变压变、并网申请、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及如需开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
造等)、光伏数据采集和集中监视系统建设等内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
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
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总结报告、档案组卷扫描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均包含在工程
总承包范围内。
2.6 其他事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
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以上材
料均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2.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具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容量不低于 5 兆瓦的光伏
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合同业绩(E)和单个容量不低于 5 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合同业绩(
C)(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合同业绩以联合体分工中设计单位为准,施工合同业绩
以联合体分工中施工单位为准。)
注:投标人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
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
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
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同时必须
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3.2.4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2025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江东产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工程总承包"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200 号华能大厦 A 座 7 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21-31829153
电子邮件:10319089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8112 邮箱优先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