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测站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车辆检测站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车辆检测站经营承包项目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车辆检测站经营承包项目已由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邯郸市。
项目规模:邯郸市交安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两条车辆检测线经营承包,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承包经营期限:本合同约定承包经营期限5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招标范围:邯郸市交安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两条车辆检测线经营承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
招标方式:谈判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经营本项目的能力。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上午09:00至2025年01月11日17:00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采购。
4.2 采购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者,在购买采购时间规定的任意时段。在电子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购买采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截图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缴纳采购费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 响应的递交5.1 响应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7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响应上传时间。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响应形式,采购人不再邀请供应商参加现场开启,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响应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启直播大厅观看开启视频直播。
5.2 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响应,“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响应人按要求递交响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滏河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滨河世纪大厦1312室
联 系 人:朱丽丽
电 话:0310-*******
标签: 经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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