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垟岙至浦内洪联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灵溪镇垟岙至浦内洪联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CNJT161213-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垟岙至浦内洪联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以苍交[2015] 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苍南县灵溪镇垟岙至浦内洪联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2.415KM。主要建设内容有: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路面、涵洞、桥梁搭板、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技术标准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必须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办理程序详见苍南县招投标网www.cnztb.com.cn),并缴纳席位费。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统一在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分至 0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苍南县城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授权委托书原件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176号二楼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12 月 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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