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XH-ZFCG-2016-JZ-38)招标公告
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XH-ZFCG-2016-JZ-38)招标公告
新和县政府采购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H-ZFCG-2016-JZ-38
二、项目名称:《新和县XX单位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01.5413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水泥桩,3285根,刺丝,114968米,铁质大门,1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公对公缴纳,如发生投标商通过现金或储蓄账户缴存保证金的行为,则视为违规行为且已缴存的保证金概不退还,投标商必须以投标企业开户银行结算的形式重新缴存保证金。
开户名称:新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和县支行营业部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年审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3.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公告函》;
6.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2016年12月08日—2016年12月14日
九、报名地点:新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投标、开标地点:新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新和县粮食局)
十一、开标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携带原件或公证件)。
十二、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高冉
新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08日
标签: 防护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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