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录音质检代办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录音质检代办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录音质检代办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年录音质检代办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服务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及考核打分情况按月结算。项目服务时长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为10万元。服务内容为所需外呼录音质检服务。

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局代开)。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3)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 申请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西省南宁市望州路249号信产公司7楼702室〕。

3. 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省南宁市望州路249号信产公司7楼702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望州路249号

邮编:530012

联系人:陈敏君

联系电话:189*****841

传真:****-*******

电子邮件:189*****841@189.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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