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6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6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6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KM耐高温多芯工业控制电缆研发车间技术智能化改造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正导路8号(现有厂区内) | 浙江正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场地新建研发车间3500平方米,新增数控高温绝缘挤出机组、CLY500/6+12+18数字化高速笼绞机、KJY500/30+36(高碳钢)数控钢丝装铠机、JGGA-250/12管绞机、32锭钢丝编织机、屏蔽缠绕机、90护套挤出机及高精度军、特品电缆信息自动测试系统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39台(套),达产后形成年产300KM耐高温多芯工业控制电缆的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850万元 | 本项目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在庄家村村委公告栏、练市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环保公示期间,未接到附近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表示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其他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练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 ②废气: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浓度达标排放。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维护设备运行,减少门窗的开启频次,一班制生产,加强绿化,厂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 ④固废: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铜丝、废金属丝、废钢丝、废塑料废填充绳、废云母带、废聚酯带、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包装袋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机油包装桶委托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阶段性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