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硬件采购采购公告二
2023年度硬件采购采购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淮安市公安局硬件采购 | ||
品目 | 交换设备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淮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5: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2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四室 | ||
预算金额 | ¥15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顾诗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40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市深圳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5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诗仪 |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淮安市公安局硬件采购 JSZC-******-JZCG-G2024-016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68
项目名称:2023年度淮安市公安局硬件采购
预算金额:15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9.9万元
采购需求:
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5-02-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提交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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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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