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的公示
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4〕12号)相关要求,经研究,自2025年1月1日起,我中心采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将收取储存运输费,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收疫苗生产企业运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验收合格后,按标准向疫苗生产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并配送至接种单位。
二、收费标准: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按10元/剂次向疫苗生产企业收取。
三、收费主体:广元市昭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收费对象:疫苗生产企业。
五、收费方式:使用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费用,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六、收费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4〕12号)。
七、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起。
八、监督举报电话:083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