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EPC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EPC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EPC项目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沅发改核【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城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新建沅江市石矶湖大桥西延道路工程(庆云山路-石矶湖大桥)路段。其中道路长度460.811米,道路宽50米,总面积约*****.55平方米;包括道路车行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并配套道路、排水、绿化工程;预算投资为2793.04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数量,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操作具体流程请投标单位自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操作手册。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 5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 月25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同时发布。
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 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58*****828
采购代理机构: 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赫山区香格里拉2栋523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37-*******/135*****318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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