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委托,对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具体信息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9/16-ZB-0201

除尘标段

2000

CHDTDZ089/16-ZB-0202

脱硝标段

2000

CHDTDZ089/16-ZB-0203

脱硫改造标段

8100

CHDTDZ089/16-ZB-0204

深度余热利用标段

3000

CHDTDZ089/16-ZB-0205

引风机标段

3000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工程概况:

坪石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韶关乐昌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北江支流武江从厂址东北流过,坪(石)梅(田)铁路支线自北向南穿越厂址,将厂区分割为东(二期#3机组)、西(三期#4、5机组)两区。

坪石电厂现有火力燃煤发电机组3台,总装机容量725MW。其中3号机组为125MW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2×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所在机组,机组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型号为DG1025/17.45型亚临界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的循环流化床锅炉。

本次#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为:NOx超低排放改造采取对现有SNCR脱硝装置提效方案;SO2超低排放改造采用纯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炉外湿法脱硫系统设计不考虑炉内喷钙脱硫设施投运,湿法脱硫按吸收塔入口SO2浓度2930mg/m3、脱硫效率≥98.81%设计,原有炉内喷钙脱硫设施仅作为备用保留;烟尘超低排放改造保持现有电袋复合除尘器形式不变,并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应控制在15mg/m3以内,再通过脱硫系统协同洗尘,实现烟囱入口烟尘排放浓度≤5mg/m3。

4.2招标范围:

本次#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招标分5个标段进行,分标段确定的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1)脱硫改造标段

该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脱硫改造(自除尘器出口烟道膨胀节至烟囱入口,不含引风机供货和余热利用装置的设计及供货)相关的全部设计、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结构设计、检测及加固、性能、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和安装工作、试验、试运、培训、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每台机组新建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新建脱硫综合楼;包括深度余热利用装置的施工和安装、引风机改造的施工和安装及临时烟囱设计、制造、安装、拆除等范围;包括深度余热利用装置和引风机改造的土建设计、施工等,招标阶段仅提供深度余热利用装置及引风机的参考荷载,合同签订后,当深度余热利用及引风机的荷载资料发生变化时,投标方应承诺不发生商务变更。

2)脱硝标段

该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次脱硝改造主要对现有SNCR脱硝装置进行提效改造,将原18只SNCR喷枪拆除,投标方根据CFD模拟计算和化学动力模型(CKM)计算结果,优化布置喷枪位置及数量(喷枪不少于36只),每个旋风分离器布置至少12只喷枪;新增2台尿素溶液循环泵及脱硝系统配套电气、仪控系统改造等。

3)除尘标段

该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次烟尘超低排放改造保持现有电袋复合除尘器形式不变,鉴于现有电袋复合除尘器已运行5年以上,滤袋使用时间已超其设计寿命,本次超低排放改造拟更换现有滤袋和袋笼,更换、修复布袋喷吹系统等。投标方负责现有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旧滤袋的处置。

4)深度余热利用标段

该标段主要负责深度余热利用装置的设计、供货等。

本次深度余热利用改造采用一段式回收。在引风机后脱硫吸收塔前布置深度烟气余热回收系统,一次性回收烟气热量,将烟气温度从135℃降低至70℃,换热管全部采用PTFE氟塑料换热光管。烟气流速按不大于7m/s设计。

本标段的投标方负责余热利用换热系统的设计、供货(包括随机备品、专用工具)、调试、施工指导等范围。本标段深度余热利用装置的安装施工(含土建)由脱硫标段统一实施。

5)引风机标段

该标段主要负责引风机改造的设计、供货等。

本标段为4、5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引风机本体及附属设施设计及供货(含电机)改造部分。本标段投标方负责本次改造引风机的设计、供货(包括必要的随机备品)、调试等。引风机的安装施工由脱硫标段统一实施,本标段投标方负责安装、试运等过程全程指导。

以上5个标段均要求投标方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投标方在现场施工中,应按照招标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进行现场治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性能试验工作,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性能考核试验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4.3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必须具备各标段相应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2、项目经理:投标方项目经理至少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环保改造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载明项目经理名字),或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经验业绩数量)。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在环保技改改造工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7、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或设备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8、以上为#4、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各标段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质、业绩要求

1

脱硫改造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拥有引进技术或自主开发技术的来源及知识产权证明,确保不存在技术使用纠纷。

3、投标主体具有近3年内300MW及以上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改造工程不少于5台总承包投运业绩,其中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台300MW及以上机组的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SO2小于35mg/m3,烟尘小于5mg/m3)改造总承包成功投运业绩(不含分包业绩),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及以上。

2

脱硝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拥有引进技术或自主开发技术的来源及知识产权证明,确保不存在技术使用纠纷。

3、投标主体近3年内有2台300MW及以上同类型机组SNCR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业绩。

4、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4000万元及以上。

3

除尘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拥有引进技术或自主开发技术的来源及知识产权证明,确保不存在技术使用纠纷。

3、投标主体近3年内具有2台300MW级及以上机组袋式除尘器投运业绩(出口烟尘浓度小于15mg/m3),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4000万元及以上。

4

深度余热利用标段

1、投标方或其技术引进方、设计支持方具备建设主管部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

3、近3年内有2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低低温换热器改造成功业绩(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完成情况、供货情况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及以上。

5

引风机标段

1、具有相应容量等级轴流式风机的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或其技术引进方、支持方的产品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近3年有5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具有销售、设计、制造10台套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业绩。

3、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及以上。

备注:

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17时整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

九.投标文件的获取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cn),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客服电话:***-********-***,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957

第二步:CA数字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制作投标文件、加解密上传、签章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三步:网上报名。会员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选择招标项目标段进行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四步:标书购买及下载。登录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选择招标项目标段,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五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请各投标人在网站首页“客服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离线投标客户端(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cn),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其他同上。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同开标地点):

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电子招投标系统;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二者缺一不可;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均将被拒收。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联系人:代华松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乐昌市坪石镇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电话:****-*******手机180*****555

传真:****-*******电子邮件:180*****555@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婷婷(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系人:田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ianyuan@chdt.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低排放 烟气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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