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领域大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建设02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某领域大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建设02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领域大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建设02
二、项目编号:2024-JC01-F512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某既有信息系统的功能扩展,主要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两类数据处理功能,增加部分展示功能和部分分析功能,预算金额500万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理由
该项目是对现有“某领域大数据分析处理系统”的功能扩展,需要在现有系统的系统构架、技术路线、源代码、专有模型等基础上进行持续开发,与现有系统融合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是现有“某领域大数据分析处理系统”的研制单位。
五、详细采购需求领取方式
线下领取,供应商可在公示期限内携带以下材料前往采购机构领取采购需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特别说明:供应商前来申领文件须携带本公司保密电脑(密级不低于“机密”),我部将现场刻录相关资料,不再发放纸质版文件。供应商申领文件应当同时提供申领人员为本单位重要涉密人员及所携带的电脑为本单位机密级及以上电脑的承诺。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
七、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机构递交书面反馈材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0*****97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红英小学北侧采购服务站综合服务大厅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卢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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