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朝霞街道小北台村1辆拖拉机使用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朝霞街道小北台村1辆拖拉机使用权-交易公告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朝霞街道/小北台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小北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小北台村村委会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朝霞街道小北台村1辆拖拉机使用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农机明细表 序号 车辆类型 型号 数量 单位 1 全新拖拉机 东方红LXA2104-1 1 台 合计 1 台 注:所有设备为2024年10月25日购买。出租方提供的所有出租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所有农机设备均以上牌。 二、具体要求 1、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缴纳出租车辆的保险费用及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 (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及配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将保养记录予以记录提供车辆保养时照片及视频等。 (4)租赁期内,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但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罚金和相关费用,在服务期限内租赁车辆发生的违章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停车费等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承租的车辆全车丢失,承租方应及时报案,积极协助出租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6)租赁期内,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补办遗失的承租车辆牌照和有关证件。 (7)租赁期内,承租方每季度需向出租方提供照片、视频等汇报车辆使用情况,提供使用情况汇总统计。 (8)签订承租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1万元转为承租保证金。 (9)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在车辆保险期内向出租方交回车辆,并保证车辆能正常作业。 (10)承租期满,承租方需保证车辆无交通事故及其他纠纷,并对上述事项提供承诺书。出租方退回相应保证金。 (11)承租方需承担交易平台鉴证服务费。 2、车辆保险 (1)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为承租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交通强制险八种车辆保险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如承租方未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上险种,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由甲方负责索赔事宜。 (2)租赁期内,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索赔时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险出险报告单。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50000*****7003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权 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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