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交通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质疑的回复
安庆市交通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质疑的回复
安庆市交通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项目
质疑的回复
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安庆市交通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G-AQ-2016-658 AQZB-2016-0781)的质疑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问:投标人资格中本项目为交通治超系统集成项目,设置“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门槛作为投标人资格排斥了很多优质的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答:本项目是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符合招标资质条件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本项目为在各级公路上安装设备,采集交通信息数据、信息发布等,该资质完全符合本项目的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在招标文件第六条评标的第25.5、综合评分:技术评分的资信部分第1点,“投标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证书得5分,CMMI4得4分,CMMI3的得3分”。 CMMI更偏向于企业软件的成熟度应用、其侧重点是软件的开发能力和精进管理能力,而此次安庆市交通局综合治超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更偏向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因此,建议此条改为“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一级证书得5分,二级证书得4分,三级证书得3分”
答:本项目工程含有软件开发内容,要求潜在中标人有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CMMI证书反映了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此证书作为评分依据,符合相关规定,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三、问:招标文件第六条评标的第25.5、综合评分:技术评分的投标人业绩“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起的县区级、市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应同时包含高速预检(石英称重)系统和车牌抓拍单元(防逃逸系统)及信息发布与引导系统,”因治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称重、防逃逸及信息发布系统,此次项目如果同时包含称重、防逃逸及信息发布系统,就会将潜在的优质投标人排除在外,有违公开、公平的原则。
因此,建议此条改为“投标人2013年以来有实施科技治超相关项目(含称重系统)业绩,单个项目金额在200万-500万(不含500万)的每提供1个得2分;项目金额在500万-1000万(不含1000万)的每提供1个得5分;项目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0分。加满15分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投标时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答:本项目建设的治超系统主要是由高速预检(石英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单元(防逃逸系统)及信息发布与引导系统等系统共同协作完成的综合系统,而非单独的称重系统,因此业绩要求至少同时包含上述三项建设内容;本项目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与本工程建设内容完全相符,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12.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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