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铁岭市凡河新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铁岭市凡河新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市政沥青路面、地砖空心砖路面、石板路面以及道路两侧路缘石的维修养护;市政雨污管线清淤,检查井维修及破损井盖更换,检查井清淤;泵站及零星项目维修养护;木栈道、木栈桥维修养护;桥梁维护及粉刷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区域范围:赣江路、昆仑山路(黑龙江路-澜沧江路)、祁连山路、华山路、衡山路(黑龙江路-澜沧江路)、学府东路(一高南门)、学府西路(实验小学南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项目实行考核制度,考核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市政沥青路面、地砖空心砖路面、石板路面以及道路两侧路缘石的维修养护;市政雨污管线清淤,检查井维修及破损井盖更换,检查井清淤;泵站及零星项目维修养护;木栈道、木栈桥维修养护;桥梁维护及粉刷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区域范围:凡河两侧堤顶路(东北城大道-梭桥)、澜沧江路、昆仑山路(澜长江路-长白山路)、金沙江路、东北城大道、衡山路(澜沧江路-金沙江路)、嵩山路、天水河两岸、庐山路、泰山路、黄山路、青云山路(紫御豪庭、水木华园间小路)、市医院西巷、钟山路(至银州区交界)、千山路、长白山路、枢纽路、长江路(衡山路-长白山路)、辽河路(凡河小学单行道)、嘉陵江路(衡山路-长白山路)、鸭绿江路(衡山路-长白山路)、松花江路(衡山路-长白山路)、黑龙江路(至亭桥)、赣江路泵站。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项目实行考核制度,考核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36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二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铁岭市新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赢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区内盛峰嘉苑3幢3房号
邮箱地址:YCGCZX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赢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