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标的:

序号

项目

说明

1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饰工程。

三、相关要求:

1.本报价应包含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2.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发票进行结算。

3.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内必须含有附件一至附件五等内容(如有特殊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一正一副响应文件密封盖章于2024年6月28日11时00分前送到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54号 )

6.现场开标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9*****182

四、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主要承担学校微小零星维修工程、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不在部门预算内且单项预算金额不超过8万元的项目),维修改造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构筑物土建及安装维修(构筑物结构、建筑、水电等)、市政道路、管线及室外环境设施维修等。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0%,最终按实结算。

(一)项目具体内容

构筑物土建及安装维修(构筑物结构、建筑、水电、暖通等)

序号

工程项目

零修和小修内容

质量标准

1

室内地面、散水

1.水泥、水磨石及块料面层地面起砂、空鼓、破损、松动的等情况的维修、更换及装饰。散水严重破损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应修补;

2.地板(含实木、复合及静电地板)损坏、松动、残缺等情况的维修、更换或装饰。

1.普通水泥楼面或地面及散水维修后应平整、光滑、接搓平顺;水磨石或块料面层楼面或地面维修后应与原楼面或地面色彩协调、接缝严密、平整;

2.木质楼面或地面维修后应牢固、平整、拼缝严密,漆面色彩协调。

2

室内墙面及顶棚

1.内墙涂料、踢脚线和顶棚涂料空鼓、起皮、剥落的维修。

2.块料(瓷砖、装饰板等材料)面层的墙、柱面空鼓、破损等情况的维修、更换或装饰。

维修后的内墙面及顶棚应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抹面应接搓平整、不开裂、不空鼓、不起泡、不翘边,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

3

房屋外墙面

外墙涂料空鼓、起皮、剥落等情况的维修;块料(外墙砖、装饰板等材料)面层空鼓、破损等情况的维修、更换或装饰。

房屋外抹灰损坏的应原样修复,复原有困难的,可用其他材料代替但不得降低用料标准和影响建筑色调整体协调。

4

屋面、天沟、采光井、雨水管等

屋面、天沟、雨水口及采光井的杂物清理;雨水管局部残缺、破损等维修或更换。

屋面、天沟、采光井和雨篷上应清扫干净,雨水管维修后应补齐五金配件

5

局部防水工程

局部滴漏以至影响使用的属于局部防水范围。

屋面部补漏后应达到不再滴漏

6

门窗类

钢、木、铝合金、塑钢门窗及窗门框的维修、更换或新装。

维修后的钢、木、铝合金、塑钢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与墙体结合牢固,五金齐全。

7

结构构件

阳台、连廊、楼梯、护栏雨罩、梁等结构构件保护层开裂、剥落等情况的维修。

经维修后的结构构件应不再有裂缝及露筋现象,且外表美观。

8

室内给排水系统

给排水管线应急修理及更换;消防水管线及水箱、喷淋等维修;高压水泵等维修或改造。

经维修的给水系统畅通,部件应配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能正常使用。

9

卫生洁具

蹲坑、坐便器、小便槽、水龙头、叫法等维修、更换或改造。

维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

10

室内外供电设备、配电线路

闸具、电源插座、开关、灯具以及配电电缆线、配电柜等配电线路支持物的维修、更换或改造。

正常使用

绝缘良好

完整可靠

11

弱电类

与综合布线相关的维修、改造布线等


市政绿化及室外环境设施零星维修

序号

工程项目

零修和小修内容

质量标准

1

道路、广场

1. 路面、块料面层的广场、甬道松动、空鼓、破损等情况的维修、更换。

2. 路面窨井盖破损、残缺应及时修补、拆换。

1.路面、广场、甬道、路牙维修后应平整、光滑、接槎平顺;

2.窨井局部损坏的应修好,达到井体、池体、井圈、井盖、池盖完好。

2

室外水电管线

1.室外地下水电管线漏水、包胶起皮拉毛造成的短路等情况的应急维修。

2.路面窨井盖破损、残缺的相应修补、拆换。


3

体育健身器材室外钢结构

对篮球架、足球门、排球柱、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等体育器材出现锈蚀、固定件出现松动等情况的维修。

篮球架、健身器材应漆面完整美观,固定牢靠。

4

围墙

围墙抹灰空鼓、剥落的应及时修复;墙体开裂、倾斜的应及时拆砌修复;方钢和铸铁围栏残缺的应急补齐;

维修后的围墙应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抹面应接搓平整、不开裂、不空鼓、与基层结合牢固;墙体不倾斜、安全可靠;方钢和铸铁围栏部件齐全、补刷油漆。

(二)服务要求

中标方须适应学校零星维修工作突发性、零碎性的特点,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满足因不同项目对不同工种需求的要求,确保维修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方案制定、预算编制和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以满足维修改造需要为准。

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提前安排好维修人员,以应对紧急抢修情况。

3.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报验、结算送审要求

零星维修工程(1万-8万)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验收、日常维修(1万以下)竣工后24小时内报验;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号之前报送前3个月已验收维修改造结算送审资料。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逾期报验、送审的工程款延迟支付,相关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服务考核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就中标方施工质量、进度、管理水平、及时性及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维修(1万以下,按月考核)、零星维修工程(1万-8万,按单个项目考核)和应急抢修,考核结论分为满意(考核分在85分以上,不含85分)、基本满意(考核分在70-85分之间,含70分和85分)和不满意(考核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三挡,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和终止合同的依据。其中,零星维修工程(1万-8万)连续两个项目考核不满意或日常维修(1万以下)连续两个月考核不满意,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同签订、终止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两年。若年度考核为不满意,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如有续约意向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至少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盖单位公章),采购方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方有终止合同意向,必须在提前至少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若有)、施工规范及采购方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遇有变更,必须经采购方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施工。

2.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会同采购方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中标方要限期解决。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无条件整改,中标方拒不整改的由采购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费用从中标方工程款里扣除。

4. 中标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书面通知采购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中标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履行材料报验手续,对材料质量负责。

6.未通过采购方验收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送审及付款。

(五)采购方责任

1.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路通、水通、电通),满足施工条件;

2.提供维修改造需求、委派施工任务;

3.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组织召开施工准备会、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审核结算送审资料等,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协调事宜;

4.因施工发生水电费由采购方承担。

(六)中标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若有)、施工规范及采购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交付使用。

2.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材料报验、竣工报验、结算送审、工程款支付申请等。

3.参加采购方组织的各种施工会议。

4.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做好拟维修改造项目方案编制、预算编制工作(一般单个项目在3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根据采购要求进行)。

5.施工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负责无偿按期修复。

6.合同终止后,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移交全部属于采购方的资产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全部原始资料、及时退场。

7.中标方必须确保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施工需要,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中标单位委派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必须对采购单位工程现场和设备情况熟悉。

9.必须配备应急抢修的常用施工工具、日常维修常用材料。

10.施工人员进出学校和施工需服从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有违反,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11.中标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12.中标方必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险。中标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规、施工规范,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采购方、中标方或者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财物损失或者其他意外情况的),其损失、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派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校实际履行职责,否则采购方有权收取投标方不超过1万元违约金。

2.合同履行期间,针对中标方存在的问题,采购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中标方限期整改,若中标方未按限定的时间整改到位,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规模扣除维修费500-2000元/次作为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的违约金。

(八)承包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须适应学校零星维修工作突发性、零碎性的特点,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满足因不同项目对不同工种需求的要求,确保维修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2.日常维修(1万以下)中涉及水电维修一般在接单后48小时内完成,涉及土建、装饰的一般在接单后5日内完成。

3.零星维修工程(1万-8万)按照采购方制定的方案和工期完成。

4.应急抢修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际履行抢修工作,并按采购方制定的工期完成抢修,包含夜间应急抢修。

5.如遇需中标方现场对接的维修任务时,中标方必须在接到采购方指令后,一般维修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维修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中标方所派人员必须能有效完成配合任务。

(十)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结算按照 《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教计〔2020〕4号)规定执行。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方付款审批通过后一次性付清,无预付款。

3.结算总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土建市政装饰文化设计)2023年7月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指导价(附件六),2023年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指导价(水电安装)(附件七)计算并经采购方审计核减确认后的价格(以采购方最终出具的审定单为准),其中:

(1)人工按苏建函价(2024)83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2)除甲供材料外,(土建市政装饰文化设计)2023年7月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指导价(附件七),2023年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指导价(水电安装)(附件八)指导价,信息价没有参考的由双方根据市场价询价定价确认;

(3)工程量按实结算;

(4)无法套用定额的计日工、独立费及其它费用应按采购人实际签证确认或出具的询价定价单计算;

(5)政策明确规定不予优惠的项目、无信息指导价而经采购人确认的材料及设备价格不作下浮;

(6)施工水电费由采购方承担,按定额含量扣除,不予结算。

结算办法中结算依据相关文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由中标方提出申请,经采购方确认后按最新文件执行。

(十一)其它相关说明

供应商所填报的下浮率计算出的各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减、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下浮率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以上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十二)

1、定标方式:在符合资格和实质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下浮率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项目工期:在接到服务需求后当天制定维修方案,第二天进场施工。

3、免费质保期:1年。

4、验收、付款:项目验收合格,按照 《局属单位日常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教计〔2020〕4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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