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将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塘地承包土地面积36亩,标段2塘地承包土地面积30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位置图,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二、土地承包年限

    标段1、标段2承包年限:承包期均为5年,承包期限自农历2025年1月15日至2030年1月15日止(公历2025年2月12日至2030年2月17日止)。(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不再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两标段均为3万元整(¥:*****元),如果同时投两个标段需提交6万元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同时递交(保证金装袋并备注投标人名字),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承包款,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退回。

    报名时间:两标段均为公历2025年01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每人每标段限购一份标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标段1为公历2025年01月16日9时50分(北京时间),标段2为公历2025年01月16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5.2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六、投标书填写方法

    投标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每塘每标段只能递交一份投标书,同一个投标人递交多份标书的取消投标资格。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以元计,填写投标报价时,必须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投标报价大写保留到元,小写保留整数,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人将标书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姓名”、“标段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参与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否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两个标段标底均为每亩每年4000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废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个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由招标人按现场抓阄方式确定一家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并重新组织招标。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应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接受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十、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天内(下午15:00时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根据付款方式支付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小新塘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十一、承包要求:

    (一)在承包期内承租人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出租人不得干涉,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包括设施投资费用、闸门修理费用、坝体补漏费用及进水湖闸门人员管理费用等)。

    (二)承租人在改变养殖塘现状前,必须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由承租人自负,改造设施在承包期满后无偿移交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或做出危及养殖塘设施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在承包期内,承租人如放弃承包的,出租人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于违约情况,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出租人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出现补偿的,塘内养殖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土地补偿归出租人所有。

    (四)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当加强养殖塘的日常维护,遵守养殖塘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管理。

    (五)出租人应当维护承租人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为承租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承租人反映的养殖塘相关问题。

    (六)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行腾空养殖塘,出租人退还承包人剩余时间承包费(不计息),国家征用养殖塘时对塘内养殖物的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

    (七)承租人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养殖塘。如确需转让,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承包期内,如堤坝(水闸)发生毁坏、道路损坏等,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加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承包期内,承包人应合理使用并维护养殖塘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十)承包人无权管理养殖塘以外的淡水湖。

    (十一)进排水河道保持现状不变,承租人不享有管理权,不得从事养殖经营,遇灾害天气必须服从海塘管理所同意管理。

    (十二)进排水河道堤坝承包期内确需加高加固的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十三)若高速公路征用或占用养殖塘部分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当年已养殖产品损失补偿费归承租人所有,合同未履行期限承租人已付承包款按实际征用或占用面积计算无息退还。为征用或占用的养殖塘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遇海塘管理所管理的外海闸门关闭或进水时,承租人不得排水;小峙山标坝闸门在承包期间进水由承租人负责管理,若进水不当造成周边养殖塘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十五)承包期届满时,承包人应及时腾空养殖塘,承租人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出租人。逾期交还养殖塘的,出租人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六)在承包期内,所有区块的养殖塘不允许养殖海沙蚕等影响生态环境的养殖物。

    (十七)靠主道路旁的虾塘塘坝必须保证水泥路出水畅通。

    (十八)主道路拓宽两边涉及到虾塘小屋、建筑物等必须拆除,具体赔偿按原虾塘补偿标准。

    (十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承包方以转账形式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款,承包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日内一次性付清5年承包款并签订合同。

    十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丁志笋

    联系电话:137*****233

    招标代理公司: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珉浩

    联系电话:0576-********/152*****162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10日

    招标文件(1).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新塘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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