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蒸汽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蒸汽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蒸汽锅炉环境影响评价业主为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南侧、珠海机场北侧,建设主要内容为商务型酒店,项目总用地*****.96㎡,总建筑面积*****.6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6㎡,地下总建筑面积*****.12㎡。地上建筑共9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42.7米。酒店蒸汽锅炉房位于地下一层,锅炉房面积约210㎡,含锅炉间150㎡和水泵房、控制间、储油间,净高4m,泄爆口设置于锅炉房内,通过地面窗井泄爆。蒸汽锅炉系统采用3台1.5t/h锅炉,两用一备,3台2m3/h给水泵与蒸汽锅炉一对一设置。蒸汽锅炉选型为1.0MPa,正常工作时出汽压力为0.8~0.9MPa。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开展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蒸汽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表编制、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及其技术论证、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等。(注:具体工作阶段及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2 工期要求:(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总工期为70天(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后的公示、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批(核)时间),其中: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稿;2)收到专家评审审查(或审核)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2)满足招标人的动态管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和人员要求,并且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作。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关键页以及对应报告的批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报告评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报告评审意见所载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独立组织及编制环评报告表的能力。
(4)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提供登记备案页面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小写:¥*****.33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月10日至 2025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888号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6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如投标人逾期提交投标登记表(以招标人收到投标登记表的时间为准),则报名无效,由此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22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888号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6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888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0756-*******、159*****044
电子邮件: **********@qq.com
2025 年 1 月 10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蒸汽锅炉环境影响评价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月15日 下午17点0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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