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为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
2、招标单位 | 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 | ||||
3、建设地点 | 新民 | ||||
4、工程规模 | 1332.44公顷 | ||||
5、总投资 | 2031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施工监理 | ||||
8、招标内容 | 监理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7-01-16--2018-01-15 | ||||
11、质量标准 | 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 ||||
12、合同估算价 | 31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0.60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施工监理标段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入围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2-15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2-21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入围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6-12-15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6-12-21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室) | ||||
5、招标文件售价 | 1500元 (含设计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售后不退不换。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1-05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 | ||||
地址 | 新民市新农村乡 | 邮编 | 110300 | ||
联系人 | 关先生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室 | 邮编 | 121000 | ||
开户行 | 锦州银行永丰支行 | 电话 | ****-******* | ||
账号 | 4101 0012 8185 871 | 联系人 | 袁丽娜 | ||
传真电话 | ****-*******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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