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五标段、六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七标段、四标段招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五标段、六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七标段、四标段招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四标段 五标段 六标段 七标段 招标公告 |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为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新民市新民乡新农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
2、招标单位 | 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 | ||||
3、建设地点 | 新民 | ||||
4、工程规模 | 1332.44公顷 | ||||
5、总投资 | 2031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7-01-16--2018-01-15 | ||||
11、质量标准 | 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 ||||
12、合同估算价 | 200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5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五标段标段、六标段标段、二标段标段、三标段标段、一标段标段、七标段标段、四标段标段(一)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市〔2015〕2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持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土地整理专门企业,并有从事过土地整理工程经验及业绩。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2-15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2-21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土地整理专门企业投标,在提供以上材料时不含第3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6-12-15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6-12-21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室) | ||||
5、招标文件售价 | 1500元 (含设计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售后不退不换。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1-05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新民市新农村乡人民政府 | ||||
地址 | 新民市新农村乡 | 邮编 | 110300 | ||
联系人 | 关先生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室 | 邮编 | 121000 | ||
开户行 | 锦州银行永丰支行 | 电话 | ****-******* | ||
账号 | 4101 0012 8185 871 | 联系人 | 袁丽娜 | ||
传真电话 | ****-*******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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