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6: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16:0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磊、黄石嘉龙
项目联系电话 186*****770182*****509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太原路9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177*****81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安磊、黄石嘉龙;186*****770182*****509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J)36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果蔬、副食、奶制品、蛋类、米、面、油及肉类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食材、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冷冻、冷藏食品的相关经营许可;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3、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1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     

地址:乌鲁木齐市太原路96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77*****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2室            

联系方式:安磊、黄石嘉龙;186*****770182*****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磊、黄石嘉龙

电 话:  186*****770182*****5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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