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用竞价方式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7、10号公寓卫生间维修进行采购,请入围修缮工程品目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7、10号公寓卫生间维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91,798.00

项目开始时间:2025-01-11 16:30:53

项目截止时间:2025-01-13 16:31: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青青 186*****550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青青 186*****550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7、10号公寓卫生间维修(详见附件)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工期:20天 三、验收:项目竣工后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四、付款方式: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款(如遇假期付款期限顺延) 五、质保期:2年 六、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 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利息全额退还。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5年0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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