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弄镇湖东大溪整治工程二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梁弄镇湖东大溪整治工程二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梁弄镇湖东大溪整治工程(二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姚市梁弄镇四明路218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74-********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四明西路555号南华大厦1幢3018室
联系人:祝工、史工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内容、范围:
新建挡墙、重建挡墙、护脚、拦水堰、桥梁等
招标规模:
湖东大溪挡墙重建110 米,护脚重建470米,拦水堰重建2座;湖东大溪上游(小庵溪)挡墙新建1223米,桥梁重建1座,其他支流挡墙新建517米,护脚重建74米等
标段(包)划分:
标段(包)名称:
梁弄镇湖东大溪整治工程(二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7,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10至2025-02-07,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投标人须缴纳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08,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电话:
信息来源: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5-01-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农田水利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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