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7辆皮卡租赁车公开比选项目公告
● 关于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7辆皮卡租赁车公开比选项目公告
2025-01-08
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所需的27辆皮卡租赁车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拥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的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比选标的:(具体配置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车 型 | 座位数/ 核载人数 | 燃料 类型 | 车身结构 | 变速器 | 颜色 | 上户要求 |
锐骐7 2023款 2.0T 手动四驱汽油标准型 | 5 | 汽油 | 4门5座皮卡 | 手动 | 白色 | 异地上户 (交运租赁新疆分公司) |
二、数量:27辆
三、交车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四、交车地点: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六、投标地点: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8号智博中心28-6。
七、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八、开标地点: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8号智博中心28-6)。
1、投标保证金为*****元整(大写:五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3、招标人应当在车辆采购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十、投标时必须提交的文件和提交方式: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单独密封的投标函、按本比选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写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投标文件(PDF格式)。文件提交可以采取邮寄或直接递交,邮寄收件人: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王玲(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8号智博中心28-6)。
十一、比选文件的获取:网上直接下载(见附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5:00前与汇达公司招标服务中心联系确定比选文件购置事宜,未办理比选文件购置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王 玲 联系电话:023-********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投诉举报电话:
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纪检人员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
重庆交运汇达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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