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开干齐乡部队农场新建1.7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设计一次招标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开干齐乡部队农场新建1.7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设计一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开干齐乡(部队农场)新建1.7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设计,招标奎屯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奎屯市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范围:现目区位于奎屯市开干齐乡,灌溉耕地面积1.7万亩。灌溉方式为地表水结合地下水灌溉。本次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具体实施内容按实际发生内容为准)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区域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及其配套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包括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地质勘察、水文);实施方案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概算;老滴灌改建、新建评估报告及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按甲方实际要求发生内容为准)。

2.4计划服务周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类似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2)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1月11日10时00分-2025年02月10日16时00分。

4.2 方式:登录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址http://124.119.80.62/)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124.119.80.62/)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陆伟伟

电话:136*****490

监督单位:奎屯市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099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婷

联系电话:151*****324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金茂新天地A座5楼514 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 高效节水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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