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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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
0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及按照水土保持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具体以采购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①组织现场验收监测、调查、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基础资料
;②制定水土保持验收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工作,出具整改意见,
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整改工作;③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水土保持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提出为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整改意见,形成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办理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各项手续;④组织进行项目验
收报告评审及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⑤完成水土保持评价竣工验收报告规程规
范的其他要求;⑥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材料,协助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⑦;协
助采购人迎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负责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释。⑧配
合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资质要求: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担任过1个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的项
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业主签章的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3信誉要求:
(1)磋商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
产的状态;
(2)磋商单位近3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
纠纷;
(3)磋商单位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
为磋商单位做出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磋商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5)磋商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
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1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陆筑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第三映象欣城C区C3幢7
层701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普洱市思茅区牡丹假日酒店2楼小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
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牡丹假日酒店2楼小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
7号)
七、其他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盟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地 址:西盟县勐卡路485号
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180879035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陆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第三映象欣城C区C3幢7层701号
联 系 人: 刘欣杰
电 话: 187251610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西盟县力所乡、岳宋乡、勐卡镇、新厂镇、翁嘎科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
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和地方自筹。采购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代理机
构为云南陆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境内。
1.2项目概况:
(1)西盟县力所乡:项目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点位于澜沧至岳宋三级公路K23+84
0左侧处,止点K6+225止于西盟县力所乡边防派出所西南侧位置,路线全长6.225公里。
同步改扩建力所乡连接线,连接线起点位于力所乡卫生院岔口,止点位于南南线支线K4+
670位置,连接线长0.435公里,项目全长6.660公里。
(2)西盟县澜沧至岳宋:项目路线起点K0+000起点位于G219K7983+550处,止点K56
+555止于中国-缅甸边界183号界碑桥,路线全长56.555公里。
(3)西盟县勐卡镇:项目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点位于澜沧至岳宋公路K30+089.71
处,止点K18+590止于中国-
缅甸边界勐康山入境边防检查站大黑山分站处,主线路线长18.590公里。同步改扩建勐
卡镇连接线,连接线起止点均连接主线,形成勐卡镇街道小环线,连接线长2.765公里,
项目全长21.355公里。
(4)西盟县新厂镇:项目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点位于勐卡镇三级公路K11+839.66
右侧位置,止点K22+070止于新厂镇东南侧永阿郎处,主线路线长22.070公里。同步改扩
建新厂镇连接线,连接线起点接新厂主线K18+037.59左侧,止于新厂镇西南侧新厂村,
连接线长2.030公里,项目全长24.1公里。
(5)西盟县翁嘎科镇,路线起于S339线K74+700左侧,止于富翁公路K1+150处,路线
全长37.907公里。其中:主线路线起于S339线K74+700左侧,拟建6-
20米预应力T形梁桥(橡胶厂桥)跨越河流,后路线沿南康河西岸由北往西南布线,路线
途经橡胶二队(K2+300~K2+700)、橡胶一队(K5+200~K5+600)、五公里队(K11+900
5
~K12+600)及拉槽队(K14+900~K15+200),于K16+029处原用的3-
30米预应力T形梁桥(南通桥)跨越南康河至南康河东岸,后沿老路走廊带回多次回头升
坡展线至大班弄北侧,继续沿老路布线途经大班弄(K26+000~K26+700)、罗阳社(K32
+100~K32+400);于K34+650~K34+900以明槽路基偏于老路避开军事区及翁嘎科镇拥堵
路段,于K34+900接上富翁公路,后沿富翁公路老路布线,于K35+700止于富翁公路K1+15
0处;主线路线全长35.7公里;连接线起点起于主线K34+650,沿老路布线途经翁嘎科镇
集镇,于K2+207.32接上主线K34+910,连接线路线全长2.207公里。
1.3磋商范围:
1.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及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具体以采购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①组织现场验收监测、调查、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基础资料;
②制定水土保持验收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工作,出具整改意见,并协助采购
人完成整改工作;③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提出
为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整改意见,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办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
各项手续;④组织进行项目验收报告评审及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⑤完成水土保持评价
竣工验收报告规程规范的其他要求;⑥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材料,协助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⑦;
协助采购人迎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负责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释。⑧配合完成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工作。
注: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磋商范围的权利,成交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因调
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5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且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止(确保在本项
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完成验收备案)。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
定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
2.磋商单位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至少担任过1个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
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
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3信誉要求:
(1)磋商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磋商单位近3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3)磋商单位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为磋
商单位做出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磋商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磋商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
均无效。
3.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陆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
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第三映象欣城C区C3幢7层701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
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及U盘(pdf版响应文件,格式为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
件)一个递交至普洱市思茅区牡丹假日酒店2楼小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盟佤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地 址:西盟县勐卡路485号
联系人:李斌
电 话:1808790351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陆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第三映象欣城C区C3幢7层701号
联系人:刘欣杰
电 话:18725161006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