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KZB-*******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

n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评标方法:n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n固定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项目实施期限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o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o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o预付款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包1

******.00元

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

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2024-2026年度娄底市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阶段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娄底市本级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包括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绩效考核等,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监控报告等成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专门面向:n中小企业o小微企业o监狱企业o福利性单位

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1月13日20251月17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特定资格条件有要求);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在上述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的不提供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1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开标时间:2025121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hnloudi.gov.cn/)发布采购公告。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询问与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保证金缴纳:不要求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琛

2、电话:173*****016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3)联系人:王琛

(4)电话:173*****016

(5)邮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娄底市新世界建材城家家旺商行9楼

(3)联系人:杨科

(4)电话:133*****990

(5)邮编:******

(6)电子邮箱:/

3、监管部门信息

(1)监督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2)联系方式:张向东、183*****0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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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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