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智理系统升级及视频监控服务
环境智理系统升级及视频监控服务
重庆心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环境智理系统升级及视频监控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环境智理系统升级及视频监控服务 | 176 | 3.5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7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项目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六)响应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 上传投标文件”板块提交。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30
(八)响应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
(九)开标信息
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远程参与开标。
注:1.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参加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运行环境的设配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十)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顺延解密时间。供应商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阅看《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五、保证金供应商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退还方式
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方式二: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
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
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响应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显示的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
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
方式三: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1须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 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保函。
1.2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1.3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响应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注:
(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供应商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968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心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89*****99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3号楼808号
(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23-********(工作日) 183*****442(节假日)
(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九、保证金信息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银行账号:018*****015000*****0009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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