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泰市汶南镇淞河北公园广场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3709001Y2T0001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新泰市汶南镇淞河北公园广场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5.551422 万元,招标人为新泰市汶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泰市汶南镇淞河北公园广场建设工程,总投资
145.5514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2.2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2.3 采
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 标段划分:本采购
项目共设 1 个标段。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泰市汶南镇淞河北公园广场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泰市汶南镇淞河北公园广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
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
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园
西路 10 号 3 楼)报名。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4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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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汶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汶南镇花园路 1 号
联 系 人:孙中华
电 话:0538-7712125
电子邮件:wncz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园西路中段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38-7290114
电子邮件: 3761740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