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关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娄底市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关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太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娄底实践这个最大的政治,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娄底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邓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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